平度市水利水產局
關于下達2023年非居民用水計劃的通知
平度市自來水公司,各用水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青島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關于印發<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辦法>的通知》(青發改規〔2020〕1號)、《平度市發展和改革局平度市水利水產局關于確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基本水價的通知》(平發改字〔2020〕26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水資源現狀、各用水單位上報相關材料和有關行業用水定額,2023年非居民用水戶的用水計劃已編制完成,現予下達,請認真落實執行。
一、實施范圍
全市使用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非居民用戶(含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
二、計劃考核
用戶應當嚴格按照節水管理部門核定的用水計劃用水。無特殊情況超計劃用水的,除按計量的水量繳納非居民用水對應類別的水費外,對超計劃部分還需繳納超計劃累進加價費用。
三、用水定額(計劃)調整步驟
1.為加強計劃用水管理,請各用水戶加強用水管理并及時向市自來水公司反饋或核對本單位管水人員、聯系電話、水表情況等基本信息。
2.用戶因生產經營發生較大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用水計劃的,應關注“平度市自來水公司”微信公眾號,在“業務辦理”→“表格下載”中下載《平度市用水計劃(定額)調整申請表及模板》,對照模板填寫申請表。
3.2023年1月的用水計劃調整申請受理截止日期順延至1月23日,2023年2月至12月用水計劃調整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上一月的23日。用戶只可調整未產生水量月份的用水計劃,當月正在執行及過去月份不予調整。
4.用戶將申請表等材料提交至平度市水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政務郵箱(pdsljszszb@qd.shandong.cn)或供水公司。補充材料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
5.新增用水單位應當在用水前30日內提出本年度用水計劃申請,在《平度市用水定額(計劃)調整申請表》中標注“新增”并提交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應加強對節水工作的組織領導,對照《用戶節水管理水平考評標準》,通過建立健全用水節水管理制度,配置節水管理機構和人員,完善節水三級管理網絡等方式,確保節水工作政令暢通和措施落實到位。
2.強化基礎管理。各單位應加大節水技術改造和管理力度,引進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優化用水結構,提高用水效率。進一步強化內部用水的計量、統計、分析工作,根據下達的用水計劃指標,進行層層分解,嚴格水量控制和考核。
3.因自然原因,水資源不能滿足本地區正常供水的;取水、退水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生態與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地下水嚴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開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或者發生重大旱情等需要限制水量等情況的,我局將根據情況對各用水單位用水量予以限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增加用水計劃:
(一)內部管網泄漏,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用水單耗、重復利用率等主要用水指標未達到行業標準的;
(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四)拖欠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增加用水計劃的情形。
5.各公共供水企業、非居民用水戶上報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平度市水利水產局
2022年12月31日